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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專門從事美國海關法業(yè)務的美國修博國際律師事務所(SSSPO)李新宇和默懷恩 (Brian Murphy)兩位律師介紹,美國多位眾議員5月25日向國會提交了一份更加嚴厲打擊紡織品成衣非法進口的法律草案。草案建議給予美國國土安全部、海關和 司法部更大權力更多資源以遏制紡織品和成衣進口中日益嚴重的舞弊行為。
法案不少條款針對在美國享受優(yōu)惠貿易待遇的中南美洲國家和墨西哥的紡織品進口。與亞洲國家成衣出口商直接相關的條款有:
要求美國國土安全部和財政部動用紡織品成衣案件的罰款、處罰和罰沒所得款項,支付與調查非法進口直接相關的費用;
授 權美國國土安全部或財政部動用罰款、處罰和罰沒所得款項,向舉報人提供獎勵。獎勵將不少于政府每次處罰所得金額的20%,或2萬美元(取兩者中金額較低 者),前提是舉報人提供的線索使政府能對違反紡織品成衣進口法律者實施逮捕、判刑、課以民事罰款、罰沒涉案商品等;
在美國進口額較高的十五個口岸增加查驗進口紡織品成衣的海關人員數量;
要求美國海關在中國等國家派駐聯絡人員,加強紡織品執(zhí)法;
建 立“外國進口商”(non-residentimporter)申報制度,要求“外國進口商”(1)在進口口岸所在的州指定本地代理人,在紡織品進口違法 案件中接收傳票和其它法律文件;(2)證明其本地代理人在美國有足夠財產,以保證支付民事罰款,或超過海關保函賠付上限的關稅損失;(3)每票貨提交一份 商業(yè)發(fā)票,申報交易中每一方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法,如貿易公司、貨運代理和貨物的較終買家;(4)申明自己已為紡織品成衣的進口獲得了進口保函,開具了 授權文件;
除進口商外,使整個供應鏈中其它的各方也對故意低報進口服裝價格的行為負責,以征收更多的關稅或對更多主體課以罰款;
對提交虛假信息的進口商進行處罰,使涉案商品有可能被扣押和充公;
增加進口保函金額,使之涵蓋關稅、規(guī)費和預估的罰款金額;
要求宣誓書上增加更多信息,包括銷售或起運日期,集裝箱號和提單信息等;
要求美國海關公布故意違反紡織品進口法律的公司資料;
在美國司法部內建立一個專門處理紡織品成衣違法進口案件的辦公室;
美 國國內紡織業(yè)者對法案的提出表示歡迎,稱之為美國歷史上首部專門針對紡織品成衣的海關執(zhí)法法律。但該法案在貿易界也引起了很大爭議,不少進口商表示反對。 美國國內紡織業(yè)一直指控大量來自中南美洲的紡織品不符合美國與這些國家雙邊或多邊協議的規(guī)定,不少甚至是非法轉口的第三國產品,例如來自中國、巴基斯坦的 紗線和牛仔布。這種情況近年愈演愈烈,導致不少美國公司倒閉。此外,也有業(yè)者指控來自亞洲的成衣進口存在大規(guī)模的低報價格現象,給美國政府造成了巨額關稅 損失。正是在這種大的背景之下,美國國內利益集團促成了這一法案的提出。
根據美國法律,外國公司,如成衣工廠和出口商,在購買美國 進口保函,并指定了當地代理人的情況下,能以“外國進口商”的身份在美國為自己的服裝清關,然后把貨物交付給較終買家。近年由于美國海關對LDP交易中 “人頭公司”代人清關進行嚴格盤查,一些中國出口商已經開始在美國以“外國進口商”的身份為LDP貨物清關。美國國會如果通過這一法案,將會給“外國進口 商”清關模式帶來極大困難,從而進一步影響到外國成衣產品對美國的出口銷售。
李新宇和默懷恩兩位律師指出,上述法案的條款有把打擊 成衣走私、低報貨值逃漏關稅的壓力轉移到中間商、LDP買家和貨代公司的明顯趨向。這與美國海關近年打擊“人頭公司”服裝進口商效果不佳有關。這種壓力是 否能促進服裝FOB交易的回歸將有待觀察。此外,往墨西哥、中南美洲出口面料紗線的廠家,也應高度重視美國海關未來打擊非法轉口貿易的決心和力度。